经济观察":新的监管规则正在大量出台,在线推广将迎合对这些规则的全面审查
上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规范销售促进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随后,该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两个有针对性的新规都是针对网络推广活动的。
此后,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召集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召开规范网络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并从九个方面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监管部门密集行动的背后,网络推广活动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年来,网上促销模式不断翻新,出现了“6.18”、“双11”集中促销、网上直播等新的促销方式,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强迫企业“二选一”等竞争无序问题突出。一些平台也存在促销规则隐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此外,今年火爆现场营销问题凸显,侵犯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消费者要求严格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条例》已于今年12月1日实施,但在“双11”前公布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释放规范市场运行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的信号,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下一步,我们将制定出台一批规范网络经济发展的制度性措施,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平台经济产业反垄断指南》等,随着监管新规的密集出台,网络推广将迎合大考。
在近几年的“双11”等促销活动中,促销行为不规范,违规促销也时有发生。如“先涨价后打折”的虚假折扣、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这些乱象被消费者诟病,却没有专门的监管,导致相关问题无法得到有效遏制。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禁止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领奖、指定人员故意中奖等欺骗性销售行为。
此外,网上促销活动中存在“红包”、“优惠券”等多种促销信息,打折、打折算法复杂。消费者往往不了解促销规则,容易在虚假促销行为的诱惑和欺骗下冲动消费。对此,《规定》明确,经营者应当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和不利于消费者的限制条件,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货到现场”作为发展势头强劲的新经济形式,以其良好的展示效果、实惠的价格、更强的参与感和更好的体验,不断打破销售记录。
但在深入分析上周网络直播销售行为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类,归纳出虚假宣传、退换货难等七大类,销售违禁产品,利用“特殊拍卖环节”误导消费者,诱导场外交易。
对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网络直播进行的网上交易活动提供回头看功能。有了回头看功能,消费者可以拿出相关证据,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意见》还明确了主播和网络平台在直播中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