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今年5月,中央提出逐步建立以国内和国际循环为主体,国内外双周期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模式,因此,要更加重视国民收入分配模式的研究,改革和完善相关的财税制度,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
因此,"十四五"计划国民收入分配和税费改革研究小组对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和判断,发现在国民经济的三个部门中,居民、企业和政府无论参与初始分配还是重新分配,都呈现出类似的趋势,即家庭(包括家庭和非法人企业)的比重明显下降,企业部门的份额显著增加,政府部门的份额基本稳定。
从目前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现状来看,政府部门所占份额总体上是适度的,但内部结构不平衡,突出的表现是各级政府收支分配不合理。30%的国家公共收入"先由中央政府接收,然后再归地方政府所有",地方政府严重依赖中央转移支付,政府支出的效率和效率不高,政府行政支出的比例过高。
政府部门的调整可分为三个阶段。从长远来看,为了支持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防疫等事业的发展和国防建设,政府的国民收入份额可以大致保持稳定。中期来说,家庭部门所占的比例应略为上升,政府部门应能互相合作,分阶段略为减少。在不久的将来,在经济增长放缓的阶段,政府部门所占的比例可以适当地降低,以防止企业部门的比例下降过大。
在基本稳定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框架的同时,建议健全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机制,优化政府内部分配结构。具体措施包括:深入界定和调整中央和地方责任,行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集中和分权。一方面,要增加地方自有,独立财力,中期增加地方政府转移支付前收入3%,5%左右,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相应减少3%,5%左右。另一方面,要加大中央财政的责任和担当,提高中央财政在政府总支出中的比重,中期内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减少3%或5%左右,主要是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此外,要进一步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减少政府层级,精简机构人员,并顺应城镇化趋势,改善政府布局的区域结构,适当时提高人口迁入地的政府布局比例。"。
就企业部门而言,由于国民收入分配比例总体较高,中长期内应适当降低企业比重,在近期经济放缓阶段,家庭部门所占比例应略有增加,而稳定则会更好。
针对企业内部分配结构不平衡的问题,在按行业划分企业部门的基础上,判断各细分行业的比重是否过高,明确今后调整的方向。
中短期内,要降低大中型金融在金融业中的比重,增加中小金融的比重;在生产服务企业中,要减少房地产业、资源型和垄断性行业的比重,稳定一般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的比重,增加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提高中小经济体的比重。
由于家庭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例很低,建议将家庭部门再分配的份额增加2%至3%。针对家庭内部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偏高的问题,应优化内部结构。具体措施包括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以就业总人口(或总劳动力人口、总人口)和"五分法"为基础,确定高、中、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并制定相应的各级政策,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稳步增加高收入者的收入,调整高收入者的收入,缩小城乡、产业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继续降低基尼系数。